各系(部)、学生王祖艳及其家长:
查17级铁道信号1班学生王祖艳,女,楚雄州禄丰县金山镇人。该生在2018年10月7日收假后至今未归,班主任及时告知家长,并协助家长到派出所报警立案,同时,学院也通过各种渠道积极查找该生下落。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根据《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拟按照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和教育部门的规章制度对王祖艳进行退学处理。此决定即日起生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16日